关于在全校开展2020年“爱心传递”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0-06-01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次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要求,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20〕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受资助学生中开展“爱心传递”系列主题活动,培养受助学生的无私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中提出的全面推进资助育人的相关要求,遵循“资困、励志、强能、善施”的资助育人工作理念,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爱心奉献、知恩感恩、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活动主题
爱心传递,资助育人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1月。
四、主要内容
(一)“爱心传递”主题教育活动
结合学院实际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制作主题板报、宣传海报及宣传视频、举办主题征文活动、阅读励志书籍或观看励志电影、推送新媒体专辑、文明使用公共资源、撰写励志感恩心得体会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培养学生感恩励志的奋斗精神、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扶贫济弱的责任担当。
(二)“爱心传递”主题实践活动
围绕“爱心传递”主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如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关心帮助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活动,看望福利院遗弃儿童,文明校园我来了,情暖社区,义务劳动,保护环境我先行等,通过从“受助”到“助人”的实践,培养学生爱心意识、荣誉意识、责任担当。
(三)“爱心传递”推介评选活动
校资助中心将利用微信平台和资助中心网站对各学院开展的各类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向省资助中心推介。11月初,资助中心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工作案例和典型事迹进行评选,表彰优秀组织奖、优秀工作案例、“爱心之星”优秀学生若干名。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要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集中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爱心传递”主题系列活动鼓励学院联合、校企合作,如有好的校企合作请提前上报资助中心,将联合有关媒体进行现场录制、宣传报道。
上报计划文件名为: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爱心传递”活动开展计划推进表。
(二)活动材料报送
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案例与典型材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文字材料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080*1920,数量不少于5张;视频为MP4格式,时长3分钟左右。具体要求如下:
1. 工作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请尽快将活动新闻稿件及相关图片发送到资助中心,以便宣传报道。
2. 工作案例。开展的某项或某系列活动内容、具体形式、学生参与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资料,案例材料紧扣主题,有特色、有实效、可借鉴、可推广,切不可面面俱到,更不要写成工作总结。
3. “爱心之星”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材料。学生基本情况(学院、年级、专业、受助情况、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及活动感悟)以及活动中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的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描述,语言鲜活、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富有影响力;事迹标题要醒目,高度凝练、准确、生动、简洁。
4. 为方便宣传,工作案例与“爱心之星”优秀学生事迹材料为每月的30日上报一次,在10月底前每个学院至少各上报一个。
上报文件名为:学院代码+学院名称+案例名称或学生姓名。
联系人:李晓鹏,联系电话,8239610,邮箱:xszz@lcu.edu.cn。
云顶集团4008活动大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