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
首页» 学团工作» 资助育人

云顶集团4008活动大厅勤工助学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02  由:发布  浏览: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勤工助学育人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3〕78号)、《云顶集团4008活动大厅勤工助学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云顶集团4008活动大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以支持学生发展为中心,以“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宗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优势,科学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为深入推进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二、岗位设置

  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设勤工助学专业技能型岗位、创新创业型岗位、公益服务型岗位,下设14个子岗位,岗位设置每学年调整一次,参与岗位学生每学期调整一次。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岗位具体职责

  专业技能型

  学院团委助理

  学院党建服务工作

  学院团委助理

  学院团学服务工作

  学院团委助理

  学院资助服务工作

  创新创业型

  学院实验室助理

  学院实验室服务工作

  学院网络管理员

  学院网络管理服务工作

  管理服务型

  

  学院团委助理

  学院团委服务工作

  学院教务处助理

  学院教务服务工作

  公益服务型

  学院学生助理

  学院班长团支书、

  学生会组织等

 

  三、岗位管理

  (1)岗位申请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设岗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上岗申请。

  (2)岗位培训

  学院专门人员负责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教育管理,指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分管教师需对学生进行不低于2学时的岗前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结合岗位需要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3)岗位考核

  分管教师根据学生在岗期间的工作纪律意识、劳动态度、完成任务等情况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等级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于每月5日前及时、准确报送学院分管勤工助学的专职辅导员。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时,分管教师综合评定勤工助学学生的岗位实际表现,逐级推荐至学院、学校,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评选,并将荣誉称号纳入学生评价体系。

  云顶集团4008活动大厅

  2024年5月